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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8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市召开,新华社贵州分社、人民网、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广播电视台、人大论坛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国君主持发布会,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洪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德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5月27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新修订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们将与云南、四川两省通过的决定、条例一起,于今年7月1日同步施行。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流域涉及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云、贵、川三省共同通过法治手段加强三省协调配合、联防联控,提升赤水河流域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既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也是流域类保护地方立法的积极探索,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发布会上,李勇围绕为什么要制定《决定》和修订《条例》、出台《决定》和修订《条例》的过程、《决定》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出台《决定》和修订《条例》的特点、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五个统一”“两个机制”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2011年7月,贵州率先颁布出台了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针对流域保护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杨洪民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条例实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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