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环保行 | 牢记嘱托 全力推进生态大保护
六月的贵州,满目的青山绿水满目的蓬勃生机,黔中大地的生态优势在夏季显现得尤为突出。
新时代的多彩贵州生态优美,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61.51%,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4%,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而让人更加期许的是,作为中国与世界对话的窗口之一,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21年年会将于今年7月中旬举行。届时,多彩贵州又将迎来世界关注的高光时刻。
5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向世界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贵州是天然的大公园、天然的大氧吧、天然的大空调、天然的大宝库、天然的民族和谐大家庭,诚挚地邀请大家到贵州去畅享美丽、凉爽、惬意。”
在殷殷嘱托中奋进
优良生态环境成为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对于曾经“欠开发、欠发达”的贵州,这一切来之不易。
贵州是长江和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欠开发、欠发达”的历史,客观上使贵州保存了中国乃至全球都弥足珍贵的生态圈,造就了多样的立体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走进贵州,就走进了自然生态的领地。但是另一方面,特殊的喀斯特地貌使得贵州的生态非常脆弱、环境容量非常有限,一旦受到破坏,很难恢复。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不断探索、不断破题的贵州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更是心系贵州发展、情系贵州人民,多次殷殷嘱托——
2014年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习近平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因地制宜选择好发展产业,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2015年6月16至18日,习近平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行动计划扎扎实实落实到行动上,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
2017年4月,习近平在贵州全票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10月19日他作为贵州省代表团代表参加讨论时指出,5年来,贵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方面工作不断有新进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贵州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这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希望贵州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精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十分关心在贵州举办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7月18日专门向年会致贺信,发出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号召。2015年6月指示贵州要继续办好这个论坛,深化同国际社会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2018年7月7日再次向年会发贺信,强调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
一点一滴显初心,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领袖的关心关爱让全省人民在奋进新时代中备受鼓舞,干劲十足。
在法治先行中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和强力保障。在“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贵州画卷”中驻足回望,贵州推进生态大保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法治先行,不少创新已经走在了全国前面。
早在2011年7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通过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流域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生态补偿机制、第三方污染治理制度、河长制等12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论及生态文明时,将环保、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概念纳入其中,而且将生态文明列为第八部分单独进行阐述。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率先行动,着手制定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而此时,国家层面没有生态文明的上位法,除了贵阳、珠海等城市已出台或正在审议类似法规外,各省(区、市)层面也还没有。为此,省人大常委会首开先河,改进立法方式,发挥主导作用,专门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探索自主立法。历经反复修改,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这是国内第一部省级生态文明的地方法规,这是贵州乃至于全国生态文明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表明贵州在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上,在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构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上,又迈出了扎扎实实的“铿锵一步”。
2019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2020年12月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坚持源头防治优先,实行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以及污染担责,为贵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先后通过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及其修正案,建立起覆盖水、气、声、渣等环境污染要素的贵州生态文明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
2019年9月4、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天津召开的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对贵州生态立法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贵州省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经验做法被列人推广清单。
在贯彻落实中担当
良法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达到善治的效果。
据统计,全省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共制定富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达100余件,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有力推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如何让这些法规都更好地发挥效果?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不断创新、率先垂范。
2012、2013、2014年以及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省人大环资委委员、部分咨询专家、人大代表以及各新闻单位记者,盯紧赤水河存在的问题开展“贵州环保行”和执法检查。经过8年多的共同努力,赤水河水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来的V类及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贵州段总体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鱼类已经增加到64种,增加了18种。为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2018年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用足用好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加大对水、大气、噪声、固废、土壤、湿地、森林等领域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要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依法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全省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县级全覆盖。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记者获悉,“十三五”时期,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定等4次执法检查;围绕赤水河和乌江流域保护开展8次贵州环保行;听取和审议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等4个专项报告;连续5年听取和审议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全省水资源保护情况、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
2021年2月3日至5日,习近平在贵州视察调研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2月8日,谌贻琴主持召开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对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确定了62类100余项具体贯彻措施,并谋划了10个主题活动和10个专题调研。
其中,涉及生态主题活动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和“守护母亲河”巡河调研,力求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展现人大的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文: 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杨震 石雨浩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