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全国首家!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
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
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是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中首家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的单位。
指导思想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
本次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任组长,其他各位副主任、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常委会秘书长任副组长,分成9个检查小组,分别带队赴9个市(州)检查。检查组成员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中确定,工作人员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司法厅抽调。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民法典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民法典宣传贯彻情况。二是民法典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三是民法典司法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省9个市(州)实现“全覆盖”。
本次执法检查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开展自查和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工作方案》,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等13个厅局开展了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交了自查报告和检查报告。
二是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动员会,标志着执法检查正式启动。稍后,我们还要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情况的报告。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8月中旬至9月,各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市(州)进行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执法检查应包含: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9月20日前各执法检查小组完成执法检查分报告及时交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汇总,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四是作执法检查报告。11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向会议作关于检查民法典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是向省政府反馈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