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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家底” 整肃“家规” 守好“家产”!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国有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要进一步梳理相关自然资源的权属。”

  “要让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将贵州这张特色牌打得更好。”

  “加大力度向国家争取申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争取国家在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方面的更大支持。”

  ……

  2021年11月25日上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与会人员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自然资源是我省的优势,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整顿好管理这些资产“家规”,守好这些弥足珍贵的自然“家产”,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

 

 

 

  摸清“家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了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文代表省政府作的专项报告。报告介绍了贵州耕地、园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水、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等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报告显示,我省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土地共1522.64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76%。其中,建设用地556.51万亩、耕地68.85万亩、园地29.42万亩、林地502.70万亩、草原14.72万亩、湿地7.65万亩,面积分别占国有土地的36.55%、4.52%、1.93%、33.01%、0.97%、0.50%。建设用地和林地占比最大,耕地、园地、草原、湿地占比很小。我省矿产资源储量中锰矿、重晶石、饰面用交岩全国排名第一,磷矿、铝土矿、铜全国排名第三,锑矿全国排名第四,煤炭、镍、普通茧石全国排名第五。全省水资源总量1328.63亿立方米,共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及垂线 176个,其中I-IV类水质分别占12.5%、75%、10.8%、1.7%;无V类及劣V类水质断面。全省共有自然资源保护地318个,总面积3438.9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01%。全省有脊椎动物1085种(亚种),高等植物10255种,生物多样性、独特性、丰富度位居全国前列。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收益也比较良好,“十三五”期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139.71万亩,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56.55万亩,占40.48%,出让价款5290.91亿元。全省矿业权累计出让119宗,出让收益224. 96亿元。全省水资源费收入24. 92亿元。

  审议中,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严兴亚说,《专项报告》体现了我省国有自然资源总体情况,报告底数清、情况明,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说,贵州在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不错,走在全国前列,很好。

 

  整肃“家规”

  依据宪法和法律,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调研组开展了系列调研:10月12日至14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的率领下赴铜仁市,就矿产开发、湿地利用、国家储备林项目等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调研;10月29日,召开省直部门调研座谈会,听取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关于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汇报,省统计局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省审计厅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此外,还对黔南州、荔波县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开展了书面调研。

  调研发现,虽然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成为“资源优势向资产优势”转化的“瓶颈”——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自然资源资产范围的理解和界定不完全一致,各种自然资源属性不同,统计口径和分类标准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然资源资产的精准调查统计。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监管统筹协调不够,很多时候难以形成合力。三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还不健全,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刚刚起步,省级和市(州)级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还未出台,职责范围和权责边界还不清晰。四是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需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公众节水意识不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资源利用仍较为粗放。五是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量难以核算,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比较欠缺,尚未形成统一、公认的理论。

  为推动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调研报告提出,一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和监测;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监管机制;三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更好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四要强化政策调控,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要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工作。

 

  守好“家产”

  建立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期待,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

  审议中,大家一致认为,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贵州优势的自然资源资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守好这份弥足珍贵的自然“家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要进一步梳理相关自然资源的权属,应重点强化哪些是授权给省级及以下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管辖的自然资源,便于省人大依法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白芳芹说,资源转化为资产,要结合去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生态修复的文件政策,加强对生态修复的工作;资源开发利用,要切实防止不良开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新武认为,所有的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等都要对照政府报告和规划纲要,还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部署来进行,报告要回答是否都落实了、是怎样落实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训华建议,对闲置的自然资源或者已批未用的资源,要加大利用的力度;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能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保护基本农田要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林鸿说:“全省违法占有土地征税在操作中存在障碍,很多税收并未征收,省级层面要统筹安排,针对全省既往违法占有土地但未缴税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税收征收到位。”

  “我省处于长江珠江上游,对于两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苏维词建议,“要进一步体现生态屏障的贡献,要加大力度向国家争取申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争取国家在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方面的更大支持。”(作者: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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