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
2月21日,《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下一步起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新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前期立法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围绕起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讨论。会议就下一步起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精神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精神卫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亟待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完善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立法过程中主动向省委请示汇报,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征求政府意见,获取支持、凝聚共识形成立法合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集专家、人大代表、群众多方建议,汇聚各方智慧力量,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完善起草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确保有序高效地完成各自目标;要拟好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安排部署好时间节点,保证在既定时间顺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提高立法质量,深入调研掌握我省相关群体总量及结构,综合研判确定条例适用范围的宽窄;了解我省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具体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从贵州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立良法促善治,促进公民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马继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省卫健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龚仲明,省残联副理事长陈义龙,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