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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作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苗王城景区位于松桃自治县豹子岭至寨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是松桃自治县唯一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涉及正大镇薅菜村及周边村寨。苗王城核心景区位于正大镇薅菜村新寨,以集中展示松桃苗族传统文化为主题,集山、水、茶园、峡谷、原始村寨、军事巷道、苗族风情为一体,兼具历史人文景观与自然秀丽风光,是武陵山地区至今保存较好的苗疆古城。

苗王城景区的建设和发展,带动了周边集镇发展和群众增收,传承了民族特色文化,推动了松桃经济社会发展。然而,苗王城景区的保护、管理也存在着景区规划的科学性和建设的规范性欠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缺失传承不足、景区的传统建筑自然景观保护不足、景区监管职责分工复杂执法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发展。

通过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方式,制定规范苗王城景区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单行条例,传承苗族传统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2023年2月2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按照地方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条例》不设章节、共二十四条,以苗王城景区保护为重点,细化上位法规定,拟定具有松桃特色、可操作、可执行的保护措施。

《条例》明确苗王城景区保护范围,并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并分别设定了保护措施。

苗王城景区内的居民,是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基础,更是持续发展的根源。《条例》注重景区保护区内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规定“编制、修改苗王城景区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邀请苗王城景区范围内的村民参与,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条例》还明确了“利用苗王城景区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尊重村民意愿,并依法对权益分配等事项作出约定。苗王城景区核心保护区内传统民居的维护修缮,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向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资金补助”。(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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