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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月19日上午9时,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贵阳隆重开幕,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瑞民作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议事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议事规则。

记者了解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于1990年2月25日,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重新制定。议事规则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推进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有必要对议事规则再次进行修改。”说明指出。

此次修改议事规则,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考虑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确有必要修改的加以修改;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同时,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预算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与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做好衔接。

“修正草案符合地方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符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有利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修正草案初次审议。会后,将修正草案在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修正草案再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较好地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会议决定将修正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完善总则相关内容。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明确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明确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特殊情况下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程序规定。遇有特殊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增加会前活动的规定。通报会议拟讨论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规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

增强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完善媒体采访规定,大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各代表团应当按照会议日程进行审议。对大会的表决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大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代表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发言。

此外,根据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的规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关于省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发展,对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等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完善大会通过事项的公布程序,基于工作实践,增加了公布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大会通过的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等的规定。

大会期间,代表们将根据大会议程安排,对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进行审议。(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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