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有尺度、未保工作有温度 ——贵州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5月30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成立以来,贵州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2024年11月21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集中揭牌仪式举行,贵州高院和9家中级法院同步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各基层法院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对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在全国三级法院率先构建了未成年人专业司法保护体系。
记者获悉,自全省未保专门审判机构成立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279次,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6891次,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7393份。
在具体工作中,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场景全覆盖,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以多元共治之力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坚固防线。
一是普法宣传持续发力。全省法院共有2021名干警受聘担任1910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人数同比增长16%,开展法治宣传次数同比增长220%。各级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政法干警+法治副校长”双重身份所赋予的责任。
二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落实。持续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力度。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独立或联合妇联、检察等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91个,同比增长102%,融合家庭教育指导、留守儿童爱心帮扶、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为本辖区内各中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及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统一全省抚养纠纷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及其他抚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法院编撰《抚养纠纷类案件审判要件指南》。该指南针对抚养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要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涉及抚养纠纷类案件中的直接抚养人的确定、抚养费的确定与支付、抚养关系的变更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力求为全省法官审理抚养纠纷类案件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以有效提升此类案件审判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在抚养相关问题上的合法权益。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猛表示,全省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毫不手软,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全省法院将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政治引领与法治保障有机融合,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的规律和特点,勇于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质量,真正做到审判工作有尺度、未保工作有温度,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