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氵舞阳河流域
保护条例》的决议
(2019年12月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氵舞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