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0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目前,财政部核定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6424.27亿元,较2019年增加214亿元,为2020年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暂未核定下达),其中551亿元已按程序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预计发行使用情况
2020年,预计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2389.93亿元,其中1205.72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184.21亿元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不含外债转贷8.79亿元)。截至目前,我省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7.44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06.44亿元、新增债券551亿元。
(三)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14亿元安排情况
1.省级统筹198.21亿元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等重点项目。一是158.59亿元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其中152.49亿元按中央规定用于归还以前年度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性银行贷款、6.1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二是19亿元用于年度中需新增安排的支出,其中新型城镇化建设补助10亿元、煤炭产业转型及瓦斯治理补助7亿元、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2亿元;三是20.62亿元用于省疾控中心搬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建设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
2.直达资金7亿元,转贷9个未摘帽贫困县用于脱贫攻坚等。
3.外债转贷额度8.79亿元,按照既定的项目安排,其中省本级0.67亿元、转贷市县8.12亿元。按照我省签订的外贷项目协议及实施进度,2020年预计提款8.79亿元,实际金额需根提款时的汇率和提款数确定。
(四)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28亿元安排情况
45亿元由省级统筹安排用于全省骨干水源工程、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铁路、政府收费公路等项目建设;383亿元转贷各市县和贵安新区,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我省共计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119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979亿元,比上年增加97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14亿元,比上年减少228亿元,主要是2019年分配我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债券资金较多,为442亿元;2020年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和还款等需158.59亿元,剔除此因素,2020年净新增55.41亿元。2020年,中央在新增债券资金的分配上给予了我省大力的支持和倾斜,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强基础、补短板,拉动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事项
(一)2020年省本级收入预算增加150亿元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国资委转让所持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黔府函〔2020〕41号)要求,省国资委所持的贵州高速公路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给茅台集团持有,转让价款150亿元属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作为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缴入省级财政后,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的86亿元增加150亿元。
(二)2020年省本级支出预算增加150亿元
按照《关于交通行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的规定,转让价款150亿元全额用于支持化解全省交通领域隐性债务,其中: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5亿元,按30%的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5亿元。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由2020年年初预算的86.85亿元调整为236.85亿元。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一)2020年省本级收入预算增加259亿元
具体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5亿元。
(二)2020年省本级支出预算增加259亿元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安排支出214亿元,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5亿元安排用于化解全省交通领域隐性债务支出,共计新增安排支出259亿元。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年初预算的3367.32亿元调整为3626.32亿元。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一)2020年省本级收入预算增加498亿元
具体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8亿元、2019年决算办理时市县按规定上划省级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70亿元(相应增加省本级2019年结转资金规模)。
(二)2020年省本级支出预算增加498亿元
一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安排支出428亿元;二是全省土地纾困资金70亿元。为进一步缓解市县在土地出让中亟需解决的短期资金困难,2019年市县按规定上划省级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的70亿元,安排用于2020年全省土地纾困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市县在土地出让中的前期周转,帮助市县盘活土地等资源用于化解债务风险。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2020年5月预算调整的783.88亿元调整为1281.88亿元。收支平衡。
五、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我省共计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71.81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48.3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8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7亿元,以及均衡性、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原有转移支付529.49亿元(含此前已下达483.25亿元)。根据中央要求,省财政厅正会同省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中央直达资金下达、管理、监控等相关工作,除省级按中央的规定预留抗疫特别国债20%部分(37亿元)暂未分配下达市县外,其余资金均已于6月30日全部下达到市县。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资金监管和业务培训,指导市县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政策要求,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