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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 年9 月27 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潘荣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 年、2019 年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一)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背景下,“十三五”时期,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70.55 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90%左右,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37.17 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71.9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8.67 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7.93 万人次、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281.03 万人次,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3.16 万人。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900.01 万人,省外务工592.55 万人,今年初输送跨省返乡劳动力返岗务工190.9 万人。2021 年1—8 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56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1.16 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89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城镇调查失业率5.4%。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20 年底,全省就业人员总规模达1892 万人,其中城镇就业规模达977 万人,首次超过乡村,城乡就业规模比重从2015 年的38:62 变为2020 年的52:48;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持续提升,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三次产业就业规模比重从2015 年的51:18:31 变为2020 年的33:25:42。

  (三)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门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二十四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等文件,打出了减负、稳岗、扩就业、惠民生的组合拳。2020 年,全省累计减免缓社会保险费186.3 亿元。

  (四)就业扶贫扎实有力。为打好打赢就业扶贫攻坚战,成立全省就业扶贫工作指挥部,构建“省市统筹、县为主体、乡为重心、村为主战场”的就业扶贫攻坚体系。通过签订稳岗协议、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等举措,不断强化劳务协作机制,稳住外出务工基本盘。搭建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聚力挖掘就业岗位,精准做好人岗匹配促就业工作。截至2021 年8 月,全省累计促进98.89 万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实现有劳动力的易地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累计匹配岗位50.14 万人次,促进就业30.76 万人。

  (五)创业创新成效明显。优化创业服务,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积极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截至2021 年8 月,全省共认定各级创业孵化基地145 家,创建农民工创业园(点)207家,批复建设62 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共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2 家、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70 家、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13 家、省级星创天地49 家。2021 年1—8 月,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94 亿元,新增扶持创业0.96 万人,带动就业2.82万人。

  (六)职业培训提质扩容。全面整合培训资源,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实施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实训短训、以工代训等方式,提升劳动者素质。“十三五”期间,完成城乡技能培训357.17 万人次,2021 年1—8 月完成64.42 万人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截至2021 年8 月,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3 个、省级基地44 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40 个、省级工作室123 个,支持建设公共实训基地32 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达169.92 万人次。

  (七)就业质量稳步提升。2020 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6547 元,比2015 年增长44.17%;2020 年本地及外出农民工人均年收入达41148 元、49404 元,分别比2015 年增长33.89%、34.06%。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十三五”期间,清理追缴拖欠工资共30.28 亿元,涉及劳动者21.29 万人;2021 年以来,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清理追缴欠薪73.7 亿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7%,比2015 年提高2.8 个百分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21 年8 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47.55 万人、314.40 万人和526.98 万人。

  (八)就业环境持续改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就业工作领导机制,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每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近期,我们积极做好一些大型企业、培训机构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感到问题不少、压力很大。

  (一)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交织。全省每年约有50 余万新生劳动力需要就业,还存在因产业转型需再就业人员、省外回流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压力。同时,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推进,转岗就业人员增多,甚至可能引发行业性失业,就业总量压力加大。经济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工人需求缺口持续增大,大龄、残疾、低技能劳动者就业难度增加,劳动力供需错位。青年群体缺专业能力、实践经验、求职能力,定位不准,“缓就业、慢就业”现象增多,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

  (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就业形成挤压。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业带动就业能力不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抵御风险能力偏弱,稳岗压力较大。技术进步对就业影响持续加深,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应用加快,短期内促使岗位数量减少。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贸企业经营预期不稳、订单波动较大,我省在外务工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技能水平偏低,失业返乡风险较大。

  (三)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精准有效。就业补助资金投入主要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部分市县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资金不足,有的还被挤占挪用。有的监管不力、要求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较大。我省扶贫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链条不完善,带贫益贫机制不健全,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能力不足。脱贫劳动力、安置区劳动力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就业稳定性不够。

  (五)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省内优质培训资源不足,职业院校受工资总额政策等因素影响,缺乏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积极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模小、资源散、管理不规范,培训质量保证难。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留下的老人、妇女就业培训意愿不强,组织集中培训困难多。

  (六)基层服务能力与就业任务不适应。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人员不足、队伍不稳、经费紧张、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部分县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足10 人,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总目标,紧盯“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实施“一法一条例”为主线,努力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防范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着力打造创业者、就业者友好成长型省份。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取向调整的依据,健全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加强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衔接。在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工程时,强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以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为重点,扩大产业带动就业效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 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二)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就业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完善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服务功能,强化车间吸纳、创业带动、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0 年。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就业启航计划,引导树立积极就业观念,缓解“缓就业”“慢就业”现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充分发挥劳务协作站(点)作用,支持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意愿的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带动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基本生活。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

  (四)健全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建设,落实好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东部优质技工院校帮扶合作,发挥“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辐射带动效应,打造和培育“贵州技工”品牌。举办第一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激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拓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扩大技术技能人才规模。

  (五)全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企业。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政策服务帮办、快办、打包办,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业务经办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大力促进就业公平。关注“三孩”政策对女性公平就业的影响,及时消除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现象。

  (六)推进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全覆盖。通过“大数据+就业”精准掌握全口径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精准匹配就业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强化数据比对分析,摸清3018 万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掌握劳动力就失业分布情况,开展全省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苗头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做好相关就业举措的及时跟进工作。

  (七)适时修订《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当前,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障,人民群众对就业工作提出新期盼,对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公平就业有更高期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以及近年来稳就业保就业新成果,在《就业促进法》修订完善后,适时对《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进行修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汇报,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对这项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我们将全面落实省委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努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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