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丁辉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21年3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提请丁辉等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韩德洋院长提请:
任命:
丁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马竑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周齐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田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竑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尚东风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尉荣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傅信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杨正美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元鹏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