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张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关心支持。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推进殡葬改革、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安葬问题、落实节地安葬要求、革除丧葬陋俗的重要殡葬服务设施。近年来,全省各地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安葬设施不足问题。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使用林地情况
针对我省森林覆盖率高、殡葬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较为紧张的实际,2022年,省民政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墓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指导各地按照“在建项目为主、待建项目为辅”和“优先考虑公益性公墓”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开展公墓项目分类界定、合法认定和用地审批等相关工作,妥善解决公墓建设合规使用林地问题,为各地殡葬设施项目建设,特别是公墓建设合法合规使用林地提供了有效渠道。盘州市民政、林业等部门可据此合理规划,按程序申请公墓建设使用林地。目前,我厅已向省林业局发函,协助办理盘州市羊场乡高光村农村公益性公墓申请使用林地有关事宜。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针对部分殡葬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困难问题,根据殡葬设施、公墓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全力做好公墓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4年10月,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24〕28号),要求市县民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公益性公墓,城市殡葬设施要满足邻避距离要求,农村殡葬设施采取乡镇合建、多村联建、人口多的自然村寨单独设置等方式合理建设。同时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可直接使用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留指标报批用地,既保障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空间需求,又解决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的问题。二是优化用地保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建立贵州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及用地保障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指导和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实时了解项目用地需求,配合做好项目选址,共同研究协商,帮助解决公墓项目用地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用地保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空间保障。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过程中,主动对接收集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完善规划中涉及殡葬设施布局和公益性公墓配置标准等内容,并将相关项目纳入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各市县在县级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规划支撑。四是拓宽用地报批渠道,2024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明确:城镇村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含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按城镇村批次报批用地;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用地和外事、宗教、文物古迹、监教场所、殡葬、风景名胜等特殊用地,按单独选址方式报批用地。五是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公墓项目建设用地申报材料后,加快审查,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善申报材料,快速报批。2021年以来,贵阳市回民公墓、剑河县公益性公墓等一批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获批。
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殡葬改革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2022年至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省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75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或提质改造。截至目前,已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80万元支持盘州市盘龙观海及西园殡仪馆提质改造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盘州市已获得两批次共计62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一是指导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中统筹殡葬设施用地布局安排,做好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强化规划支撑。二是继续做好公墓建设用地协调工作。按照公墓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继续做好各地公墓建设使用林地协调工作。三是对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依法高效办理用地手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四是推进公墓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政策制定,探索公益性公墓用地保障新机制,已联合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拟制《关于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开展林地草地复合利用试点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五是继续争取资金支持。根据各地殡葬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拟按照镇级安葬骨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以1000元/墓穴的标准进行奖补,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全省农村公益性公墓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安葬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成英;联系电话:0851-8681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