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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鄢晓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贵州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行业规范和监管”的建议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早在2019年就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2〕17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4年工作要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推动家政进社区行动方案(2023-2025)》,各年度分别制定工作要点,并会同省商务厅制定印发年度贵州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要点。“要点”从深化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优化供需对接与品牌建设、强化行业监管与标准化建设、落实政策保障与协同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家政服务便利消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技术支持,商务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家政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务》等国家标准,以及《家政服务业通用术语》《家政服务员培训规范》《家政服务钟点服务质量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对家政服务领域有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技术要求。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省商务厅对家政服务领域地方标准及时立项、审查和发布。目前已批准发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家庭保洁服务质量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9部分:家政服务员培训技术规范》《婴幼儿照护培训指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等省级相关地方标准;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制定发布了《家政服务 整理收纳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等10项家政服务领域团体标准,家政服务领域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中。

近年来,省商务厅持续要求各市(州)商务局组织和动员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确保所有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基础信息、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全部纳入家政信用体系,按规定将违法失信企业和违法犯罪人员排除在家政服务行业之外。支持省家政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接用好商务部家政信用系统,免费为合格的家政服务员发放“上门服务证”,实现持证上岗,扩大家政信用体系覆盖面和使用效能。充分利用相关媒体、载体宣传家政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果、重大意义和查询通道、查询流程,引导消费者选择守信用、入系统、可查验的家政企业和服务员,鼓励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积极参与家政企业和服务员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建设。

二、关于“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2023年6月,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其中包括实施“黔灵家政”培训重点工程,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家政品牌企业、养老托育机构等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培训。同时,《意见》还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各地妇联、工会等加大家政培训投入,大力开展家政技能培训;推进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多层次评价体系,规范开展评价监管等。今年4月,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对培训家政服务相关工种并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二)着力扩大技能人才规模。按照《意见》要求,2023年以来,各级人社部门推动“黔灵家政”培训工程,累计开展家政服务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5.81万人次;全省共有110余家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员含家务服务、母婴照护、家庭照护方向以及养老护理员含失智老人照护方向工种考评,自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以来,已有10.4万人次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以来,共计7.8万人次取证);共有28家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等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在校生0.99万人,年均培养技能人才0.2万人。

(三)加快平台载体建设。近年来,省人社厅加大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共建设家政服务业有关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在全省9个市(州)布局建设(含在建)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24个;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养老护理竞赛(备赛)基地1个。今年1月,省人社厅会同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贵州省就业培训联盟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明确将联合政府主管部门,协同重点企业、院校、培训基地(机构)等共同参与,整合资源,组建家政养老就业培训联盟,继续推动职业技能与家政服务业需求精准对接。

三、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家政服务品牌”的建议

(一)省商务厅积极培育家政品牌企业,带动我省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家政创品牌提品质三年行动”,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州)商务局初审、省商务厅复审、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等程序,2024年评选了5家具有行业和区域引领示范性效应的家政品牌企业给予支持。今后两年,将继续实施“家政创品牌提品质三年行动”,每年评选5家家政品牌企业给予支持,以促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带动我省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家政服务领域品牌建设。一是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家政品牌企业发展,将家政服务领域列为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发展项目立项重点,引导我省家政企业针对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开展质量攻关,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促进家政企业品牌化成长,贵州天下家政有限公司、贵州黔灵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发展项目共获得了8万元资金补助。二是积极组织劳务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评,推动贵州黔灵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为我省家政企业品牌发展树立对标方向。

四、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的建议

省商务厅支持建设推广互联网家政,提高供需对接效率。支持平台型企业打造家政服务供需对接、招聘对接互联网平台,提高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和招聘对接效率。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州)商务局初审、省商务厅复审、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等程序,2024年评选了2家具有行业和区域引领示范性效应的家政平台型企业并给予支持。

下一步,省商务厅继续要求各市州商务局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消费者参与度,实现消费者家政服务方案的个性化设计、服务过程的全程参与、服务结果的评价与分享。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数字技术企业跨界合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用户画像、精准服务,依托机器人等新技术、新设备拓展家政服务消费场景。培育平台型互联网家政企业,提升行业管理效能、服务效率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五、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一)资金投入方面。2024年,省财政厅统筹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一是通过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0万元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重点用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打造重点家政品牌企业、举办全省家政职业技能大赛以及组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事项。二是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1.45亿元,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企业。

(二)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可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是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是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四是用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五是用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六是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七是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贷款优惠方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24年,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85亿元,其中部分可用于对符合条件家政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四)家政服务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22〕23号)中“从严控制专项资金设立,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不增设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的规定,鉴于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已对家政服务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等给予支持,不宜增设家政服务行业发展专项资金。

下步,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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